被除名十年竟全然不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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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3:0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四川消息 98名职工被所在单位除名,10年过去竟然无一人知晓。到了2003年,员工们才了解到自己竟然已不再是公司员工。30多名员工一气之下将单位告到了劳动局和法院。 住在公司不知被除名 据原告杨再友等人称,他们均是四川德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在1988—1992 2003年5月,员工们听说公司要改制,便去找公司现任总经理洪尚富要求安置,但洪经理却说他们已经被除名了。员工们都觉得莫名其妙,许多人就住在公司,但10年间既没有接到公司电话也没有接到书面通知,怎么突然就被除名了呢? 被除名公司照开证明 建筑公司对员工的除名决定,是根据一份德市建(93)号字第15号《德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关于对陈俊文等98名职工予以除名的决定》。除名决定的时间是1993年12月6日。但员工们告诉记者,这份文件是在今年7月劳动仲裁时才看见的。 1980年进入公司工作的周厚远称,自己在1988年时被公司通知离岗等待安排,1997年,他还到公司开过单位证明,并加盖了“德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公章,而主管单位德阳市建委也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无故旷工就应当除名 公司办公室主任对记者说,1993年4月15日公司曾在《德阳日报》上刊登过通知,要求公司离岗职工务必于1993年4月30日前返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主任解释说,当时要求离岗人员回公司统一办理养老保险的手续,“按要求,不履行手续的,单位要处理,连续15天旷工,就要除名。”但当记者问及公司的除名决定是如何而来以及决定是怎样送到员工手上时,主任以自己不清楚为由没有回答。 (刘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