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加强非典防范的新措施 扩大监测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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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5: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2月30日电(记者黄革)广西从30日起启动一系列旨在加强非典防范工作的新措施,包括把疫情监测的“关口”前移,扩大监测范围,建立发热病人日报告制度等。 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措施有助于变被动发现非典病人为主动排查,尽可能提早发现可疑对象。 根据新措施,从当日起,全自治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已开始对本院已收治住院的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进行逐个排查,对于今后收治的这类病例也将逐一排查;属于发热肺炎病例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派出流行病学专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初筛选出的可疑病例,将立即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根据发热病人日报告制度,全自治区范围内指定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当日起开始对所有就诊的发热病人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每日收集辖区内的发热病人例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并进行监测。同时,将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上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者负责对本辖区的发热病人和各县上报的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情况进行监测,并将发热肺炎病例数和发热非典预警病例报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治区卫生厅还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控制工作,包括所有医疗机构不得在门诊输液室或开设的专用输液室,安排年龄在10岁以上(含10岁)的发热呼吸道病人进行输液治疗,因病情需要必须输液治疗的,应入院治疗,或在相对隔离的条件下治疗。同时,对医疗机构病房通风,消毒隔离,一线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人员、技术、物资的准备工作,疫情报告等相关工作的督查等,也做了规定。(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