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王怀忠案剖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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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王怀忠,1946年8月1日生于安徽省亳州市;1993年3月,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1995年10月,任阜阳地委书记;1996年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 2003年12月29日,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 受贿后全力为大款服务 在检察机关指控王怀忠的7笔受贿事实中,行贿人都是个体私营老板。权力和地位,在王怀忠手里成了为这些老板服务的工具。据公诉人介绍,为了满足部分老板的私欲,王怀忠在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批准为他们的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应上缴的费用,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最终造成国家损失4162万元。 王怀忠经常在酒桌上召开所谓的协调会,老板提出要求后,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人员赶到喝酒现场,当即作批示,当即落实。 王怀忠不遗余力为老板们消灾,老板们自然有丰厚回报。 1998年10月至1999年上半年,仅仅半年多,王怀忠先后4次收受阜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某等人110万元。当时,正是阜阳市的多事之秋,市里正在全面开展“三讲”活动,大搞廉政建设;市长肖作新正在接受查处,王怀忠是调查小组的主要成员之一;另外,有关部门也正在进行王怀忠能否升任副省长的考察。 在利益面前,王怀忠早已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1998年10月,马某为感谢王怀忠在一个房地产项目拆迁征地问题上帮忙,送上30万元。王怀忠说:“好好干,以后有什么事情再找我。”1999年1月,马某的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冲突,王怀忠帮忙协调平息了,又送上40万元。一个月后,为了征一块地,马某在市府大院找到王怀忠,当时王怀忠正要出去,在车里当即签字表示支持,随后马某又送上20万元。1999年下半年,马某请他协调为一座加油站办理土地手续,再奉上20万元。 阜阳市某酒店董事长刘某某在酒店二期工程扩建中遇到拆迁问题,找到王怀忠帮忙。问题解决后,王怀忠遇见刘某某,说:“你韩大姐病了,住在酒店里,你也不去看看?”刘心领神会,送去20万元。 东窗事发巨款求助骗子 2000年10月,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开始对王怀忠进行调查。犯罪事实暴露后,王怀忠试图通过行贿手段,对抗 有关部门的调查。 王怀忠经人介绍认识了化名陈思宇的骗子。陈自称认识中纪委领导,可以为王怀忠反映问题。正在四处活动的王怀忠喜出望外,自认为抓住了救命稻草,看到了阻碍调查的希望。他先送上土特产,又送上10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和1幅画。 没多久,陈思宇又进一步提出疏通关系需要200万元的要求。此时的王怀忠已如惊弓之鸟,对陈的话深信不疑。为了筹措这200万元,王怀忠打电话给私营老板李某。王怀忠曾为李某公司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等700多万元,为此造成政府土地纯收益损失400多万元。李某为了不得罪王怀忠,四处筹措了200万元,给王怀忠送去。 其实,王怀忠许以重资的陈思宇只是一个骗子。得知被骗后,王怀忠懊恼不已。 贪官酿苦果百姓来吞咽 案发后,阜阳市有的干部对办案人员说:“王怀忠的问题不仅是他本人经济犯罪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他给阜阳带来的灾难是全方位的。在王怀忠主持工作的几年中,阜阳错失了多年以来少有的发展良机,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在法庭审理阶段,公诉人历数了王怀忠案对当地的几大危害: 严重败坏了党风,涣散了民心;搞虚了经济;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王怀忠的所作所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王怀忠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阜阳市百姓自发上街,燃放鞭炮以求庆贺。 链接庭审现场纪实 12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此公开开庭审理。“我管过政法,我懂法” 公诉机关指控王怀忠的受贿事实中,有多笔是两个人同时行贿,王怀忠辩解说:“两人送钱,我是不会收的,我管过政法,我懂法。”根据公诉人指控,从1998年9月到1999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王怀忠就受贿200多万元。对此,王怀忠几次这样问法官:“当时,市里正在搞‘三讲’,抓廉政建设;正在查处市长肖作新的问题;同时,中央和省委正在考察我是否能升任副省长,我在这个时候收钱,不是找死吗?”类似的这种辩解多次引得旁听席发出哄笑声。“我有错误,但不是大贪官” 公诉人在宣读公诉词时,王怀忠时而微闭双目,时而向前侧身,似乎想听得更真切一些。他自我辩护说,公诉人列举的证据大多是证人证言,有些证人违心做了假供述,“我有错误,但不是大贪官。起诉书与事实不符。”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