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船沉入大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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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18 齐鲁晚报 | |
死者家属诉讼请求被驳回 本报烟台12月30日讯(记者 张坚栋) 本报2002年1月报道的莱州三无船沉入大海造成八人死亡的事件,今日有了结果,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驳回了原告施建华的诉讼请求。 2000年11月15日,莱州市三山岛渔民施锐周与其雇工付兴华等八人驾驶烟台北方造船 青岛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在此事件中,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原告方的过错有,未履行办理《渔船准造证明》和申请渔船检验的义务、部分船员不胜任、渔船未经法定质量检验合格和在灾害气象情况下违规出海;被告方的过错有,未对建造的渔船进行有效调试检验,一些设计、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据法官介绍,双方上述过错虽然能够构成影响船舶安全的因素,但是由于海难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证人、事故发生后未经海事行政主管机关进行调查、沉没的渔船未经打捞和司法鉴定,原被告均不能提出证明造成本案海难事故发生的原因,也不能证明双方的上述过错是造成海难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双方上述过错与海难发生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故驳回施建华所有的诉讼请求,其本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万余元,由青岛海事法院给予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