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研究“五必须”“五不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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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23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张景勇) 在12月30日召开的全国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工作会议上,科技部明确提出:SARS研究要坚持“五必须”“五不准”,确保实验室研究安全。 SARS“五必须”是:凡是涉及SARS病毒的研究项目,都必须在通过验收的P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内进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研究工作的,必须立即停止;已获准开 SARS研究的“五不准”:未经审核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SARS病毒和动物模型研究活动;不具备研究条件的机构不准开展研究工作;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进行SARS人体样品采集、运输和保藏工作;不准私自保存、转让、赠送毒种和人体样品;不准未经批准将样品携带出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