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我杀猪? 屠宰户状告沙区商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2:5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邓萍实习生何渝)今年递交了22张诉状,与行政部门打“猪肉官司”的陈兴萍又告状了。昨天,她起诉沙区商委,认为对方取消她的屠宰资格行为违法。 陈兴萍是沙区回龙坝兴旺屠宰场的业主,1999年,她的屠宰场获得沙区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今年夏天,她的屠宰场的猪肉在北碚遭到“封杀”,为此,她与当地工商、农委等部门打起行政官司。 不料这些官司还没正式开庭,24日下午,沙区商委一纸通知,取消她定点屠宰场的资格,理由是认为陈兴萍的屠宰场不符合二级屠宰场的标准。 陈兴萍认为,自己的屠宰场是经相关部门审查,并由沙区政府颁发定点屠宰的资格,沙区商委来取消这个由政府颁发的资格,是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 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她符合所有的上市条件,沙区商委此举侵犯了她的经营权。 市一中院昨天正式受理此案。 像陈兴萍一样被取消生猪屠宰定点资格的不只她一家,按照市商委的通知要求,全市主城9区120多家屠宰场,只能保留9家。 屠宰户们认为有垄断之嫌,但市商委昨天明确表示,取消这些小型的手工屠宰场是必然的趋势。 市商委称,此举目的是提高肉品质量,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对保留9家之后,肉价会不会因此抬升,市商委称,肉价应该有少量增加,因为宰杀成本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