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50元3升汽油泼交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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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5:3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莫言 主任记者 赵桂华)私自改车型上路行驶本已违反了有关规定,被执法人员罚款50元钱理应吸取教训,然而心胸狭隘的葫芦岛市南票区个体司机韩力却将3升汽油泼向3名执法交警,并随手点燃,当即将其中一名执法交警烧成重伤。记者昨日获悉,这名野蛮司机抗拒执法的恶行不但给自己带来了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更为其换来了无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韩力今年24岁,是葫芦岛市南票区暖池塘镇霄云洞村个体司机。2003年8月5日6时许,韩因驾驶非法改型后的“解放”牌141货车,被依法执行路查任务的葫芦岛市南票区公安分局交通民警姜振春、王德良、张雪松等人处罚人民币50元。被告人韩力交款后离去,到附近一加油站购买3升汽油,装入一塑料桶内。随后手拎油桶直向姜振春等3人扑去,叫骂“烧死你们!”将汽油倒洒在姜的身体上,用打火机点燃。韩力在逃跑途中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姜振春身体被烧伤总面积达37%以上,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