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尸体法医偷走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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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6: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曾经轰动东北三省的人体器官丢失案并没有随着法院判决死者单位赔偿两万余元精神抚慰金而尘埃落定。昨日,死者家属将解剖尸体造成器官丢失的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单位葫芦岛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震惊!解剖尸体瞒家属 2002年8月4日,葫芦岛市南票矿务局邱皮沟煤矿职工方艳军去上班。当日上午11时许,井下发生了运输事故,方艳军头部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5日,矿上的代表到方家协调善后事宜,并说如果按照工伤待遇处理,需要辽西安检站对死因作出鉴定。“我当时就反问说‘是不是要对死人动刀?’他们告诉我说解剖得家属签字,不签字不能解剖,我就放心了。”方妻王桂芬回忆道。 然而,到了8月6日下午5时,赶到太平间时,王桂芬发现丈夫的尸体被解剖了,并且有一些器官“不翼而飞”。 事后了解,当时参与解剖的公安人员问矿上的代表解剖是否经过家属同意,矿上的代表表示家属已经同意了,并替家属签了字。解剖共进行了大约三个多小时,负责给尸体穿衣服的医院职工表示:“法医从他的身上不知取了什么东西,包走了。” 胜诉!家属告赢矿务局 为了讨个说法,家属将南票矿务局邱沟煤矿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被告道歉,赔偿相关损失,返还被拿走的器官并赔偿器官损失。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对方艳军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共赔偿2.4万元。但因为被拿走的器官的不详,对于家属要求的返还器官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再告!向警方索赔30万 对于这个判决,家属并不满意。“我们不是为了这一点赔偿金,我就是想让我哥哥能入土为安,走个全尸。”方艳军的弟弟表示,方家准备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为此,方家到沈阳找到了和平区人大代表、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彩熠。姜律师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尸体解剖必须有家属在场,使用和提取死者的人体器官也必须经过家属同意,否则构成严重侵权。“北京方面刚刚有一个类似的案子判决,赔偿了家属30万元。我们这个案子公安机关是明显的严重行政行为违法,我们也因此索赔30万元。”姜律师表示。据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