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福建一起跨省劳务纠纷:8万元工钱讨7年至今卡壳在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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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7:25 江南都市报 | |
江西福建一起跨省劳务纠纷纪事 年关将近,兴国县113名民工正为被拖欠的8.2万余元工钱而揪心,他们工钱被拖欠竟达7年之久…… 1996年12月,厦门杏林糖厂开榨,糖厂将甘蔗渣场的挑堆、装车等劳务以每吨18元的 百余民工工钱无着 务工期间,陈金钟二人除了以借资方式给民工每人每天5元的生活费外,未支付一分钱工资。工程结束后,民工们要求支付总额为18万多元的工资,但陈金钟二人却以厂方尚未结算为由分文不付,并停止借支伙食费,民工们两手空空有家难回。后来,还是家乡派出了3辆客车将他们接回。 讨工钱遥遥无期 从此,这些民工就踏上了遥遥无期的催讨工钱之路。1997年3月到1998年2月的一年时间里,在民工们多次上门追讨下,陈金钟陆续支付了10万余元,但对余款8.26万元承诺:待糖厂结账后付清。此后,民工们每次去催讨,对方都以厂方未结算搪塞。民工们后来了解到的实情是:糖厂早在1997年底就将37万余元的工钱一次性支付给了陈金钟二人。 民工代表被打险丧命 发现上当受骗后的江西民工于1999年2月将陈金钟二人告上厦门市杏林区法院,后苦于一时筹不齐3060元诉讼费而被迫撤诉。民工们转而多次写信给陈金钟二人所在的镇政府求援,但半年多过去了,求援信如泥牛入海。1999年10月,家境贫困的陈凡顺带着大家筹集的盘缠再次赴闽讨工钱,遭到4名分乘两辆无牌照摩托车的不明身份者拦截,被他们用竹竿当场打晕,鲜血直流,被路人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头部缝了13针,住院40多天才拣回一条命。至此,兴国县百余民工为了追工钱已花费车旅费、诉讼费、治疗费等各项开支3万余元。 诉讼请求被驳回 今年3月,民工们给厦门市委书记郑立中写了一封求援信,郑立中批示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杏林区法院接到批示后于4月受理此案,6月以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法院一方面认定双方“协议”有效,债权债务成立;一方面却认定原告诉讼有效期为1999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6日,并以超过法定有效期为由驳回陈凡顺等民工的诉讼请求,2990元诉讼费由陈凡顺等人承担。 上诉逾期事出有因 百余民工对此判决不服,于7月5日再次上访到厦门市政法委。8月,市政法委等部门到杏林区法院调阅案卷,发现陈凡顺等农民由于对法律程序不熟,将一审上诉材料直接呈交给了市政法委,而政法委有关处室因人员出差,未能及时将上诉材料转到相关法院,从而耽误了向厦门市中级法院上诉时间。 百余老表忧心忡忡 在此情况下,根据法律程序,原告还可以要求原审法院再审,于是10月8日陈凡顺等民工再次向杏林区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和有关有效期问题的新证据。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杏林区法院方面至今没有任何回音,兴国县百余民工仍忧心忡忡。(据新华社)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