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停收“电子交警曝光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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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7:55 黑龙江日报 | |
我省明年停收“电子交警曝光费”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切实减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负担,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从2004年5月1日开始,黑龙江省将停止收取“电子交警”违章曝光服务费和机动车违章停放拖拽费。 据了解,黑龙江省财政、物价部门今后将不再审批出台类似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新华社哈尔滨12月30日电)(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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