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减税 地税局出台出租房屋税收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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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01 新华网 | |
明年开始,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将按照实际收入5%的综合税率缴纳税金;个人转租或再转租采用2.5%的税率计征。这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近日出台的《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外籍个人、港澳台、华侨将同样被纳入本办法管理。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根据不同情况应分别申 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各项税费将采取以委托代征为主,税务机关征收为辅的征收方式,由各级政府的外来人口管理部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税务机关认可的部门或单位代征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对于零星的个人出租房屋行为,也可到税务机关完税。(文/齐雁冰)(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