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中国铁腕治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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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全年共有12名省部级高官被查处 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使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敢于硬碰硬地拿贪官们开刀。2003年一年之中打掉如此之多“老虎”,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堪称罕见。 12月29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一审宣判死刑。至此,2003年,中国共有12名省部级 其他几名官员是: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 如果加上因防治非典不力而被撤销职务的张文康和孟学农,以及因潜艇事故而被撤销职务的高级军事将领,这样的惩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 非典期间,对一般失职官员的处罚之严厉也相当罕见。5月,中国有120多名中央和地方官员因为防治非典型性肺炎不力而受到惩处,范围涉及全国近一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组部一位官员说:“这是中国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处分失职官员。这是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为切实转变政府工作作风而采取的措施。” 2003年堪称整肃吏治年,在治吏过程中,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表现出了紧抓焦点要点、敢于碰硬攻坚的风格,昭显了“铁腕”的一面。 民众对吏治的不满,尤其是对官场腐败的不满,已连续多年占据权威部门“你最不满意的社会现象”调查榜前位。 权威抽样调查显示,与10年前相比,私营企业主的职业“出身”(开业前的职业)已有巨大变化。10年前,他们开业前的职业构成以农民、工人、服务人员为主体(占其总数的59.9%),而现在则以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为主体(占其总数的63.1%)。这后面,不少地方亦暗含着权钱交换的影子。 2003年,立法提速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 斩断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是诸多立法行动的重要驱动力。从废止“收容法”到《行政许可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法》甚至《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众多金融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可以看出,制约权力,将某些不必要集中的权力下放到市场中去,甚至废止某些已经不适应现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正成为中央治吏的釜底抽薪之计。 与国际法律法规接轨,则是2003年整肃吏治的另一亮点。12月11日,中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公约》,再一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为此加强国际合作的明确立场。。 据《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