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记者可望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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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记者日前获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把“新闻记者享有无过错合理怀疑权”,写入刚刚起草的《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 这个初稿提出,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据悉,在今年深圳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期间,1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深圳经济特区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议案,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消除犯罪的主观故意性,以达到防微杜渐。该议案强调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职务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 今年4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预防立法起草小组,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两个月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小组拿出了《国内地方预防立法比较研究及其借鉴意义》的调研成果。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预计将于明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如获通过,将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次较大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