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明年内地居民港澳定居审批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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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12月 30日电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04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办法及各类申请放行分数线。 全国(除广东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香港定居为 201.1分,即 1999年6月30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香港定居为 255.7分,即 1997年 12月 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全国(除广东、福建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澳门定居为 182.7分,即 1999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广东、福建省夫妻分居类申请人赴澳门定居为 255.7分,即 1997年 12月 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其他类申请人赴香港、澳门定居分数线全国统一。在内地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 18-59岁,在港澳地区的父母年龄为60周岁以上;内地无依靠老人投靠港澳地区亲属类为 1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