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科技案”再开庭 诉讼代表一问三不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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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8:5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昨日上午,“亿安科技股价操控案”再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被推上被告席。代表亿安集团出庭的是“新来的”诉讼代表人,他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而亿安集团的辩护律师则说:“亿安集团已经是个空架子。” 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广东亿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的欣盛、中百等多家公司划拨人民币18亿余元的资金,并在多家证券营业部通过股票质押融资人民币19亿元,用于买卖“亿安科技”等多种股票。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亿安集团有限公司操纵“亿安科技”股票,严重影响了“亿安科技”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侵害了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亿安集团已是空架子” 代表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出庭的诉讼代表人是刚就任一年多的经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表示自己对此不太清楚。质证阶段,对公诉方提出的证据,诉讼代表人基本上没有异议,亿安集团也没有在庭上提交任何一样有力的证据,而庭辩过程更加显得“风平浪静”。 辩护律师表示,亿安集团现在就是一个空架子,它的资金、办公大楼都分属于下面的涉案公司,其它涉案公司也都是独立的法人,单纯追究亿安集团的责任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 2001年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四大恶庄”处以8.98亿元的巨额罚款,自此亿安集团轰然倒塌。 2001年7月4日,亿安集团高层及涉案的操盘手等16人被监视居住或逮捕,老板罗成仓皇出逃。 2003年3月26日,“亿安科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股价操纵案的5位嫌疑人在法庭上现身,亿安集团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3年9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广东亿安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李鸿清等5人因犯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被判刑2年3个月至3年半不等。(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