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伴治病受贿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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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 |
开发区能源公司前老总蒋家城昨上公堂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总公司原总经理蒋家城涉嫌受贿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其辩护人提出,其收受贿赂是为了给老伴治病,希望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5月,蒋家城担任广州某电子公司的董事长,负责审批向香港某公司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寻找发财的机会。该香港公司的负责人邓某承诺送给他8万元的好处费。随后,在支付承包费的过程中,蒋家城多次给予邓某方便。1998年3月29日,蒋家城通过银行账户转存的方式,提取该笔8万元好处费据为己有。 1998年8月,蒋家城再次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对方赠送的18万元好处费,同样在支付承包费的过程中,给予对方方便,并在同年的10月、11月,1999年的1月、2月间,分4次提取该笔“好处费”。 公诉机关认为,蒋家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鉴于蒋家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庭审中,蒋家城表示承认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但是其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出,蒋家城年事已高,且有心脏病、青光眼等多种疾病,恳求法院对自首的蒋家城予以轻判。同时他还提出,蒋家城的老伴一直身体不好,蒋家城收受他人的贿赂,也是为了给老伴治病,不同于那些纯粹为了个人享受的受贿者,基于此,也请求法院方面对蒋家城从轻处罚。(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