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同挪用公款私拿回扣 哈市四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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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06 生活报 | |
本报30日讯今天,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哈尔滨市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哈尔滨市平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高潮、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所长王琳琳、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陈君、哈尔滨市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宗良等四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2001年5月,高潮的弟弟高玉堂 已判刑 通过高潮承包了哈尔滨市万通建筑工程有限责 王琳琳2001年5月任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下属试验厂、哈尔滨环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王琳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3.09万余元。 陈君任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期间,挪用公款500万元,此款一直被占用,现仍未归还。 李宗良2000年任哈尔滨市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个体煤贩杨某两次向红河物业公司销售原煤,每次李宗良均向杨某索要回扣10万元。另外,李宗良在2000年至2002年间,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李还将收取的住户私自拆改罚款26.99万余元存入小金库。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哈尔滨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高潮、王琳琳、陈君、李宗良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收缴李宗良等人公款旅游违纪款4.91万余元和红河物业公司小金库余款16.86万余元。(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