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死刑判决后表情冷漠 王怀忠案庭审直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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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07 新华网 | |
律师表示王暂无上诉打算王怀忠案庭审直击 在忐忑不安地熬过18天后,29日上午,王怀忠再次站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这次他听到的消息是: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场门禁森严五名亲属入内 宣判是从当日上午9时整开始的,持续一个半小时,王怀忠被带下法庭的时候正好是10时30分。王怀忠最终被认定的罪名和公诉机关对其指控的完全相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据了解,公诉机关对王怀忠的几乎所有指控都被法庭予以采纳,而王怀忠在法庭上那些为自己逐条辩驳的“一、二、三、四点”以及辩护律师所有的辩护意见,没能为王“扭转乾坤”。 当天的宣判现场依旧门禁森严,连王怀忠的亲属,也只有5人被准许入内。王怀忠的儿子儿媳从王案事发就一直在代表家族“出面”处理,当天的宣判现场,夫妻俩同时出现。而王怀忠在英国读书的女儿依旧缺席,据了解,这两年来她从未出现在与王案相关的任何场合。同时缺席的还有王怀忠的妻子韩桂荣,据透露,此刻她正在河北易县看守所继续接受调查。在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后,王怀忠表情很是漠然,非常冷静。 文/《江淮晨报》石红彦 一审被判死刑暂无上诉表示 法院审理认为,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间,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怀忠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索取贿赂数额亦特别巨大,索取贿赂后将绝大部分用于收买有关人员,图谋阻止有关部门对其犯罪的查处,其犯罪情节及危害后果均属特别严重,而且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依法严惩。 记者了解到,由于是一审宣判,王怀忠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可以提起上诉。王怀忠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见到王怀忠时,王还没有向他提出上诉的要求。 关于王怀忠 王怀忠生于1946年8月,安徽省亳州市人。1993年3月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1995年10月任阜阳地委书记。1996年2月任阜阳市委书记。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长。 关于王怀忠案 2001年4月7日,王怀忠被“双规”。 2002年9月30日,王怀忠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02年10月14日,被逮捕。 2003年5月13日,王怀忠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侦查终结后,依法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 2003年12月10日,王怀忠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