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两年加官一次 反腐学者解析王怀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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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08 新华网 | |
反腐学者解析王怀忠 当年两年加官一次 如今被判处死刑 据《新快报》报道,29日下午,新华社播发“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后,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期潜心于制度反腐领域研究的学者李永忠。 为什么要判王怀忠死刑 李永忠说,王怀忠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王怀忠之所以被判处死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他违纪违法、极其恶劣。 王怀忠与某些贪官不同,他是主动寻找“糖弹”吃的典型。王怀忠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巨大,如他直接干预土地转让,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达亿元之巨。他还带坏了一批干部。在他任职期间,当地造假、虚夸之风盛行,甚至到了“实报者当众受辱,虚报者提拔重用”的地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怀忠既不认错,更不认罪,态度极为恶劣。李永忠认为,法院对他的死刑判决,完全符合法定原则,完全符合依法反腐的方针,完全符合全党、全国人民的利益。 为什么王怀忠升官很快 王怀忠平均每两年加官晋级一次,由阜阳地委的副书记到书记,到副省长,短短六七年间就由中级干部晋升为高级领导干部,给国家造成上亿元的巨额经济损失也是在这期间发生的。 近年来,我国正在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防、惩治腐败的机制。十六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王怀忠就是在这个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过程中,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腐败高官。(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