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加班每月不超36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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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09 新京报 | |
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150%,法定休假日不低于300 %本报综合消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透露,《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明天起实行。其中规定,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北京企业,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按照新的规定,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因生产经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因职工家庭距工作地点较远,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或实行轮班作业的等几种情况下,经劳动部门批准,企业可以使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但其平均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应和法定的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职工工资300%的劳动报酬。(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