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授权各地发布疫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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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12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日前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布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具体发布时间和方式自行确定。 授权各地发布的2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有: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科技部将重新认证SARS研究实验室 另据报道,记者30日从科技部召开的全国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对于开展SARS研究的实验室,科技部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将进行公告,未得到重新认证者将不能继续进行有关SARS病毒的研究。广州非典疑似患者病情稳定 据卫生部新闻办公室通报:截至30日10时报告时,广东省报告的非典疑似患者病情稳定,已连续7天体温正常;患者的42名密切接触者和39名一般接触者,均未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目前已有9名一般接触者被解除医学观察。 作者:记者 李亚杰 张景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