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反腐新举措:实名举报、举证可获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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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12月31日电(记者周伟)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了一项新政策: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凡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对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举证,一经确认为举报有功的,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按照这项规定,实名举报、举证经查证属实的,并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 与此同时,新余市纪委、监察局还对群众实名举报、举证作出了三项公开承诺:一是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二是严格保密;三是及时反馈。(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