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政府办公厅 “两节”期间不得乱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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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32 桂龙新闻网 | |
12月29日,广西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2004年一季度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并做好“两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和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坚决打击带头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以及其它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已经公布准备在“两节”期间施行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提价项目,推 为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两节”期间物价部门还将对群众必需品价格、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重点监测,重点整治与广大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严禁乱收费、乱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肖世艳杨东) 来源:新华广西 责编:蒙文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