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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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57 黑龙江日报 | |
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方案 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卫生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发布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04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的《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 该方案规定,卫生部将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栏上公布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