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绯闻”就是洗白暴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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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58 沈阳今报 | |
老石原以为,张默打童瑶不过是年轻人头脑一时发昏,小打小闹而已,真没想到他能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打成这样———忒黑了。可以想见,童瑶父母看到女儿多心疼多难受。 然而,流言却铺天盖地而来:张国立道歉后表示“张默打人另有隐情,等时机成熟时将对外公开”;媒体传闻中戏表演系主任黄定宇是“第三者”,张为此打童。不少媒体“聚焦”黄定宇身上,最典型当属《北京青年报》12月27日蔡方华先生文章:《对张默打人事件 扯远了吧!高校教师滥用权力已经成为时代弊端,个别“色狼教师”、“财迷教授”没有受到舆论谴责及法律制裁,这些就算不错。但这些都无法掩饰张默打人的恶劣本质,我强烈反对这种“打人有理“的说法,哪怕暗示也不行。这无异于利用了人们痛恨教育界腐败的心理,把一起简单的流氓行径变为与“色狼老师”争风吃醋的“绯闻”。 这是很多人常玩的障眼法,如揭露某贪官,有人就造舆论,他上边没人才挨整,究竟是不是贪官就没人细想了;如某官员被提拔,舆论又称此人上边有人,至于是否称职则没人细究。 行凶就是行凶,不能用“绯闻”将凶手沾满鲜血的双手洗白。我绝没有包庇文艺界、教育界腐败现象的意思,但它和行凶打人是两码事儿,搅在一起是混淆视听。退一万步说,即使童与黄真有所谓的暧昧关系,以童与张默的关系,张有什么权利毒打童?何况目前没有一点证据,纯是捕风捉影。 我不明白,如此简单的致人骨折、视力减退的治安案件(抑或刑事案件),为什么公安部门不介入,难道“民不告官不究吗”?难道就因为他是张国立的儿子?如果一个外省无名女孩毒打张默,公安、中戏、媒体会这样处理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