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还贷考验大学生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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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0:51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尹卫国 日前,江苏大学校园网公开曝光47名逾期未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引起在校学生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被曝光者毕业于2002年,如今工作已经一年多了。按照助学贷款合同规定,借贷者最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开始还款,4年内还清。这些大学生有的至今分文未还,有的未按规定足额还款,经校方多次催促,仍不与银行和学校联系说明情 这份“黑名单”是由大学所在地江苏镇江市工商银行提供的,包括学生姓名、家庭地址、毕业前签约单位等个人资料。要求他们20天内按规定还款,如有特殊困难须主动与银行联系说明,否则学校将在高一级网站和其他媒体上予以公示,协助银行在更大范围内追讨欠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江苏大学这一“狠招”在全国高校尚属首次,看上去有点“不近人情”,不给面子。但我以为实属必要。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情况普遍不如人意。以江苏大学为例,该校是全省首批实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之一,自1999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400多万元,资助贫困生3145人。可还贷情况却不理想,去年有300多名毕业生是靠贷款完成学业的,可如今工作已经超过一年,仍有百余人没有按规定时间还款。在江苏徐州,截止9月底按合同规定应该归还助学贷款的147名大学生中,竟有54人分文不还。(见10月27日《现代快报》A4版) 国家助学贷款是伴随着高校扩招后为解决贫困生读书难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属于商业信贷,不是无期贷款,更不是无偿赠送,到了时间就要还贷,这是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的。逾期不还就会影响这一专款资金的周转,直接影响到下面学弟学妹们的贷款,同时也会动摇银行对助学贷款的信心。据了解,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普遍缺乏积极性,就是因为贷款容易收款难。而问题之症结在于为数不少的大学生缺乏信用,不能按合同履约。究其原因,除极少数人主观上恶意逃款外,大多数人属于还贷确有困难。 可以这么说,还贷考验大学生诚信。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故意拖欠不还的“老赖”是极个别的,绝大多数大学生没有按期还款有着许许多多的客观原因。我们不妨算一笔账,据统计,依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贫困生,大学四年累计借贷大都在1至3万元之间。眼下大学生就业比较困难,薪水又不高,本科生月收入一般不会超过2000元,扣除吃、穿、住、用等费用,所剩不多,每年偿还几千元贷款确有难处。加之大学生工作变动频繁,收入很不稳定,有的走出校门后长时间不能就业,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如何还款呢?但这些问题都不应该成为不履约、不按期还贷的“理由”。原因很简单,严格履行借款合同体现了一个人的品格。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而言,社会人生只是刚刚起步,今后的路还很漫长,诚信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失信难于立足,无信难于生存,即使有天大的困难,也要想办法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否则一旦上了“黑名单”,背个失信的恶名,今后还怎么做人做事?西方一位哲学家说过:丧失了财富,可以说没丧失什么;丧失了健康,等于丧失了某种东西;当丧失品德和诚实时,就一切都丧失了。 当然,我们在强调大学生要守信用的同时,有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对国家助学贷款作一些改革。比如针对当前就业难的现状,能否对还贷时间和金额作必要的调整?对目前确无偿还能力的大学生,能否考虑让其与银行签订延期还贷的协议,银行可适当收取贷款利息,从而减少或避免故意逃避还贷的责任。据悉,江苏省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推出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方式,即由过去入学后在学校贷款改成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贷款,由家长或学生亲戚担保,这样即使学生毕业后工作经常变动,银行也有了追账的固定对象。 总之,改革之目的完全为了使助学贷款更适用、合理,更具人性化,更能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确保贷款资金正常流动、有序周转,避免流失。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