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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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0:57 法制日报 | |
每年由省地方财政转移支付2.54亿元 本报成都12月30日电(记者张晓东通讯员胡强)四川省政府今天召开第25次常务会,决定通过由四川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据悉,从2004年起,每年将由省地方财政转移支付2.54亿元。 四川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部分地方财政困难,县级公安机关业务经费保障长期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建设。为进一步解决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问题,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四川省公安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基层公安机关基本经费保障方案。 据了解,该保障机制将按照“明确责任、分级负担,收支脱钩、确保基本需要”的原则,根据该省各市州所属各县实际情况制定出三类保障标准,对个人经费、公用经费、公安业务经费、拘押收教所经费、大要案经费和装备经费建立一系列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通过“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激励约束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