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字如何承其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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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1:49 京华时报 | |
作者: 苏顺祥来源: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消息,2003年,全国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园区)6015个,规划面积3.54万平方公里,现已撤消2426个、整合294个。各地停止了新设开发区和扩大规模的审批,基本刹住了乱设开发区“圈地”之风。这是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在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透露的。 在欢呼之余,我不得不考虑一个新的现实问题:2400个开发区撤消后的一系列遗留问题,我们将如何解决? 这2400个开发区所征用的大量土地,牵涉到数亿土地征用补偿费。先不说当初是否按政策足额补给了农民,单是如今撤消开发区后这些补偿费的去留问题,就必须认真考虑,是由政府收回,还是按已征用年数部分收回?这其中会不会有人从中牟利?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如果这些补偿费全部收回的话,那么农民几年来的损失谁来赔偿?如果不收回,那么国家投入的巨大征地资金,难道就不了了之吗? 其次,这些被征用的土地,相信仍保持着良田青山面目的应该不多。许多良田应该已经被推土机挖掘机改造成一片片广阔的黄土,或者已建成了工厂或道路,要将其再改造成肥沃的、适合庄稼生长的土地需要多久?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这些黄土地?对于那些已经建成了的或正在兴建的建筑物,撤消开发后,又将如何处理它们呢?对于那些引进来的项目或外商,相信有相应的政策予以解决,但我们不应该忽视的是,那些把全部积蓄甚至是举债投入开发区的个体老百姓,面对着撤消后升值潜力不大,市场前景不乐观的门面、住宅,有关部门会不会给予他们相应的赔偿或其他的政策优待? 重复建设,盲目开发,这已是多年来的通病。说到底与政府部门的决策失误有关,与一些地方领导的政绩冲动有关,甚至与腐败现象有关。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难道不应该有人对此负责吗?在这样的巨大损失面前,我们恐怕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用轻轻的一句缴学费买教训来一语带过。 2400个不合理的开发区,建,百姓苦,撤,一定不能再让百姓苦。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2月30日 文/苏顺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