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保险理赔手续简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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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2:39 北京日报 | |
拿着派出所立案回执单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 本报讯(实习记者侯莎莎通讯员栾倩)明天起,丢了车的事主可以直接拿着派出所开具的立案回执单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了。2004年1月1日开始在本市运行的“公安—交通—保险—旧车交易互动信息平台”系统,将使丢车事主办理保险理赔的程序和过户手续大大简化。 在“公安—交通—保险—旧车交易互动信息平台”上,公安机关、保险公司、事主、养路费征稽处和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之间可以实现信息共享。丢了车的事主不用再为取得一些“书面证明”,在保险公司和市公安局、各区县公安分局、派出所以及养路费征稽处之间来回奔波。平台运行后,事主不用再到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机动车案件侦查大队开具证明,可以拿着报案时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回执单,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注销养路费的工作也不再需要事主办理,公路局将在网上自行解决。同时,被盗、抢车辆发案后被找回,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也从“互动平台”上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