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资源型城市将获高额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2:56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为加大对东北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支持力度,中央考虑对原国有重点煤矿历史遗留的采煤沉陷区的补助比例将提高到50%。同时要求各省的补助也要相应提高。 据大公报报道,中央目前考虑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以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据悉,资源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重点和难点。而其中矿区环境修复和污染治理,矿山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等问题,又是这个重点和难点中最紧迫的问题。当局此举有利解决东北资源型城市“失血”问题。 今年6月,温家宝总理到辽宁抚顺考察时,曾破例将抚顺的补助比例提高到60%,并建议辽宁省政府补助20%。 据悉,中央将考虑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对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中央财政将予以适当补助。对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将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同时将允许商业银行进一步采取灵活措施处置不良资产和自主减免贷款企业表外欠息,同时将加强债权管理,防止逃废债务。 据透露,中央还考虑在振兴东北的过程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简化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审批程序,而鼓励企业改造使用国产重大装备是一个亮点。 国家在安排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重大装备本地化、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时,将充分利用和发挥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而东北也有利于营造使用国产重大装备的市场环境,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国产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将得到鼓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