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春节不许乱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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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3: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发出通知,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欢度双节,明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 省政府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强调明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