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痴迷者故意杀人投毒一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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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7:19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2003年12月31日电备受关注的“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30日下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福兆苍南县芦浦镇卫生院临床执业助理医师。经审理查明:陈福兆自1996年 法院认定,自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间,陈福兆亲自或雇佣他人将灭鼠药掺入饮料或开水中,毒死16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