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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治乞“后收容时代”(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7:55 新京报
  继公开建议市民不要当街施舍之后,该市再度筹划以巡警为主体的“救助体系”;市民政局提出,由公安、城管收容救助乞讨人员
对于以乞讨谋生的人群而言,救助站只能解一时之急。 图/袁凌
  “给点钱吧。”12月26日入夜,长沙市火车站广场,女乞丐何荣(化名)向一位旅客伸出手。路边,一位擦鞋女工抽出垫椅子的一张《长沙晚报》:“报上叫你们不要向客人乞讨,要到救助站去。”

  何荣脸色有变,但并没有收回伸出的手,“那是说那些职业的。我家里遭了旱灾,活不下去了。”

  在几位天天见面的擦鞋女工眼里,从河南来的何荣正是一个职业乞丐。那份12月23日《长沙晚报》上,长沙市救助站发表了一封《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建议市民不要当街施舍。

  公开信说,街头乞丐不乏职业乞丐,影响市容、交通,建议市民“避免爱心被不法分子利用,救助弱势群体,可通过各级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进行捐助”。

  “我们这种做法是向外地学习”。25日,长沙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贵志平说。

  时近年关,国内多个城市先后出台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地方政策,20天前,成都救助站发表了类似内容的公开信。早些时候,苏州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布地方性条例,禁止在主要街区乞讨。此外,北京、上海、南京、沈阳等地也先后出台了限制乞讨的相关规定。

  长沙市政府“不得不抓”

  2003年下半年以来,长沙“马路乞丐”迅速增多,特别是站在路口双黄线上向车辆乞讨,引起了市民反映,“谁也拿他没办法。他知道收容废除了。实际上他又妨碍了交通、市容。”

  去年12月中旬,长沙公安、民政、城管、卫生与宣传等部门的负责官员召开了一次会议。主持会议者是长沙市委副秘书长刘汉琼。正是这次会议做出了发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的决定。

  “长沙市委市政府有规范流浪乞讨问题的想法,让我们开会讨论。”刘汉琼说,“我让大家谈谈有什么办法既不违法,又能贯彻市委市政府精神。会上,有人提出成都的经验,先搞一个公开信。我拍了板。”

  按刘汉琼的说法,长沙市委、市政府的这个想法,首先还是新闻媒体的报道引起的。“很大程度上,是媒体提出对现状的质疑,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我们不得不抓。”

  10月份以来,长沙本地主要媒体都对“马路乞丐”现象做了报道和讨论。有媒体报道称,长沙街头的乞丐主要来自安徽、河南,许多是举家出门。“当地把乞丐叫‘打工’,一家没有人在外面乞讨就不光彩。”

  浏阳市救助站站长黄坤华补充说,每年麦收之后,这些乞丐举家出门,长沙则迎来一个乞丐高峰,年底一部分壮年乞丐又会返乡收割,等春节后收完麦再出来。

  确实有一批市民对乞丐行为表示反感。

  一位出租车司机说,“许多乞丐会在司机等待绿灯时拦车行乞,有的小孩手拿一把帕子,在车头上擦一下,然后向你要钱”。

  另一位长沙市民则说,有些乞丐守在银行门口或者提款机附近,“你取完钱出来他就向你讨要。”

  刘汉琼介绍,2003年下半年以来,长沙“马路乞丐”迅速增多,特别是站在路口双黄线上向车辆乞讨,引起了市民反映,“谁也拿他没办法。他知道收容废除了。实际上他又妨碍了交通、市容。”

  据一家长沙本地媒体报道,长沙街头有3万名乞丐。但这个数字被民政、交警、城管等部门所否定。

  乞丐问题该谁来管

  新出台的《救助办法》细则不细,难以操作。长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宇说:“收容办法废止过于仓促,留下了好多后遗症。”

  对于民政、交警、城管三个部门而言,目前出现的乞丐问题显然让他们感到棘手。

  对于影响交通的双黄线乞讨,一位交警说,乞讨集中在上班和下班交通高峰。看到警察或者警车来,乞丐就会躲避,但走以后他们又来了。对这些人只能劝阻,既无强制措施,也不可能罚款,这位交警说,几天前,一个卖槟榔的女人在双黄线上向车辆叫卖,被车撞死了。

  长沙市救助站办公室副主任李桓认为,“对真正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者和职业乞丐甚至强讨强要,应该有区别对待。那些强讨强要的行为,说违法够不上,但确实影响了市容和交通。”

  但长沙110指挥中心副主任李树志说,只要流浪乞讨人员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犯罪,他们就无权干预。

  “他不会跟着你多远的。”李树志说,公开信中所谓的“强讨强要”也并不真正构成强行勒索,因此,李认为相关管理不属于巡警的工作范围,“应该是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工作。”

  “流浪乞讨没法管,管不了。”长沙城管局副支队长赵建军提起城管的处境有些激动。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未规定乞讨行为属于影响市容的行为。赵建军说,“但他们确实对市容造成了影响。到底归谁管,不好说。”

  目前,长沙市救助站救助的对象,大部分是110巡警送来的,一般是未成年人、智障者、生病者、行动不便者或老年人。也有临时被偷被抢,拿着报案证明到救助站的。

  “这还牵扯到自愿与否以及辨别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的问题。”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贵志平说。

  采访中,上述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表达了一种看法:新出台的《救助办法》细则不细,难以操作。长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宇说:“收容办法废止过于仓促,留下了好多后遗症。”

  “联动救助”巡警担纲

  长沙市民政局去年12月20日给长沙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对街上日益增多的流浪乞讨人员,纯救助办法解决不了问题,建议由公安、城管部门进行收容救助。”

  “救助办法很人性化,但留下了很多模糊处。前两天央视论坛,有个专家提出救助办法缺乏配套措施,各地制定相关办法很合理、很有必要。我们从这里受到了启发。”长沙市委办公厅政务室主任兼市110联动办公室主任晏兴辉说。

  去年12月26日,晏兴辉主持了一次会议,会上,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代拟稿)放在了长沙民政、公安、城管、卫生、交警、工商各部门负责人面前。

  “面对日益严重的流浪乞讨职业化现象,政府决不能无所作为。”在公开信发出之后,这份《通知》成为长沙市政府对于乞丐问题作出的进一步实质行动。

  根据《通知》,长沙要建立以110巡警联动为核心,囊括相关各部门的的“联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体系”。

  《通知》要求,“集中检查整治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市区主要道路、景区及公共场所的良好秩序。”“要区别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与以乞讨为职业谋利的人员,对前者落实救助措施,对后者严格管理”。

  对于严格管理职业乞讨人员如何执行,通知未作具体说明,但长沙市民政局去年12月20日给长沙市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对街上日益增多的流浪乞讨人员,纯救助办法解决不了问题,建议由公安、城管部门进行收容救助。”

  按照《通知》精神,公安部门及110巡警担当重要角色。“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工作,做好以上乞讨人员情况和在长(沙)有租房等固定住宿职业乞讨人员情况的掌握”,“打击操纵未成年人乞讨者,发现一个打击一个”。

  通知称,执法部门应“坚决消除无所作为的错误意识”,“公安、城管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应引导、护送到救助站。对未成年人、智障者等,可视为自愿求助,实施保护性护送、救助。”“吸毒者移交公安部门。”救助站在求证、判断求助者身份遇到困难,“公安应协助工作”。

  对于此前职责不明的一些问题,《通知》也做出了规定:

  危重病人,由公安协助送市级综合医院治疗,费用财政承担;精神病人,通知120,由公安、城管协助送院治疗,病好后可自愿往救助站;弃婴,14岁以下者由公安、城管送市第一社会福利院负责救助。另外,智障者由公安、城管送第二社会福利院。查清家庭者通知家人接回,家庭不清者护送回原籍。受助人员生病费用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目录使用,特殊病情除外。

  晏兴辉透露,在去年12月26日的会议决定,各部门在一周内拿出书面意见,交由市府办公厅综合,随后将出台地方性救助管理条例。“或者是政府发文,或者由人大立法。最好是通过人大立法。”与会的长沙市城管局法规处处长严国强说。

  三个职能部门的争议

  “他们都不敢动,不愿动,推到民政头上。会上讨论的是职业乞丐,跟我们没关系”。

  去年12月26日的这次会议上,相关各部门之间出现了激烈的争论。“主要针对职能划分。”晏兴辉说。

  城管方面在会上提出,相关工作应该由民政部门牵头,城管、公安配合,并落实到各区、街道、社区机构,各负其责。严国强认为,城管本来只有执法功能,现在额外增添了救助的协助功能,固然义不容辞,但“主要是协助民政部门,他们是主体。我们只是告知、引导到有关部门。”

  严国强还提出:民政部门应该上街救助。他强调说:“不是上街执法而是服务。我们本来没有服务功能而现在承担了,他们为什么不能上街救助?”

  公安部门也有他们的想法。110指挥中心李树志也认为,公安在救助行动中只是辅助,“城管、民政是职能部门。流浪者只要不违法,就应该属于城管管理。”对于所谓“强讨强要”,李树志说,“只要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就是一般乞讨行为。”

  “我在会上一言未发。”民政局副局长贵志平说,但他对于这种争论显然意见很大,“他们都不敢动,不愿动,推到民政头上。会上讨论的是职业乞丐,跟我们没关系”。

  贵志平认为,民政上街引导、护送救助,这不可能。“城管不管城市管什么?没道理。”他对媒体在这个问题上起到的作用也表示质疑:“社会救助不能这么炒。你们媒体一炒,公安、城管不敢,就推到我们头上。”

  乞讨者权利各有看法

  目前的慈善机构援助对象是本地的弱势群体。长沙市慈善会办公室主任陶鑫说,街头流浪乞讨者并不属于他们的救助范围。

  一个可能出现的情况是,长沙市救助站的公开信以及拟议中的联动救助措施,将令这个城市里的乞丐们无以为生。

  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室,正在乞讨的黄江(化名)是一个断臂的残疾人,他来自长沙本地。黄江说,以前靠爷爷奶奶生活,因为爷爷奶奶老了,他只好出来乞讨。虽然有本地民政部门以及低保,但并不足以使三个人生存下去。

  黄江很肯定地表示不愿去救助站,“那里不给钱,而且是救助外地人的,又只能住10天。”

  浏阳市救助站站长黄坤华说,即使是城市,也有不少生活无着的人并未吃上低保,“比如子女不孝的,老人到街上流浪乞讨。”他认为街上确实有一部分生活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一部分长期流浪,以乞讨为生者并不属于职业乞丐,只是维持生计。他们就曾救助过一个两次上门的长期乞讨者。

  对于外地乞讨者而言,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公开信》呼吁市民把爱心献给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但目前的慈善机构援助对象是本地的弱势群体。长沙市慈善会办公室主任陶鑫说,街头流浪乞讨者并不属于他们的救助范围。

  对于乞讨的权利问题,长沙市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存在不同的看法。

  刘汉琼说,从深层次讲,乞讨现象跟勤劳致富的原则不相称,跟社会主义国家改善人民生活的宗旨不相称,“不管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应支持。”但他也承认相当时期内,乞丐问题不会解决。

  “国外没有哪个部门来驱赶乞丐。”交警支队一位办公室副主任则表示,如果人连乞讨的权利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权利可言。

  民政官员贵志平认为,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下,可以保证街上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只是他们自己不求助。”

  公开信发表后,长沙当地媒体就市民反馈做了一些调查统计。《潇湘晨报》去年12月24日开辟的讨论专栏“施舍?不施舍?”分出了三种意见类型:赞成型:职业乞丐太多了;反对型:乞丐怎样活下去;建议型:要分清谁需要帮助。几种意见呈分庭抗礼之势。

  李桓介绍,湖南经济电视台的调查中,赞成公开信者达到70%。

  去年12月25日,长沙街头乞丐出奇地少。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他在往日的几个“热闹”路口没见到那十几张熟悉的面孔,“可能是被清走了”。贵志平说,公开信发表起到了作用。“市民不给钱了,他们讨不到钱自然出来少了。”贵承认,此前一周城管和公安联合搞了一次行动,“送了20个人到救助站。”

  据长沙本地媒体报道,一位带着孩子长期在长沙火车站天桥乞讨的湖南农民,半天内一无所获,遂当众破口大骂:“我讨饭招谁了,犯了哪条法?那个啥子救助站,又不给钱,还在搞啥子公开信,他们有没有良心呀!”他告诉围观市民“不乞讨怎么办,家里6个残疾,哪个养活嘛?”

  一个事实是,公开信并没能驱使乞丐前往救助站。长沙市救助站业务二科科长罗佑满证实,没有一个乞丐主动找他们求助。“他们知道这里只有伙食和车票,没有钱。”(记者袁凌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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