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有奖销售背后的“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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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9:2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伟 通讯员江映虹) 昨天,市工商局针对近日多起关于有奖销售申诉,发出消费警示。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面对附赠式有奖销售时,应看清附赠条件,在发现有奖销售主办者提供的各种奖品、赠品有质量问题时,可以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2条的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日前,本市某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在全市范围通过散发印刷品广告、直接拨打电话等形式发出通知,称在今年12月27日前购买过该企业家电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凭发票到其在沪的连锁店领取100元礼金券。12月27日,不少接到通知的消费者来到该企业某连锁店欲领取礼金券,却被告知该店每天只限赠送300张礼金券,且必须购买600元以上商品。这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认为商家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因而引发争议。据查,该家电企业的行为属于附赠式有奖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