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QS”五类食品下柜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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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9:30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杨勇报道今日起,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没有“QS”标志,将不准在市场上销售(200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且在保质期内的除外)。 鞍山市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包装上必须加贴或印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志。截至目前,鞍山市已有27家企业33个产品获得了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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