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月通报一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9:5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韩正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了政府工作情况。此举标志着一项新的制度———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制度正式启动,体现了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龚学平同志等听取了情况通报。 本届市政府成立后,即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强调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好市委 《暂行办法》规定,市政府一般每两月一次由市长或副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市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和立法计划的政府工作事项、市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等。《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定期通报的规范程序。 记者任春(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