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两月 女性初婚者剧增六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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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1:06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2月31日讯(记者 王东)《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后,省计生委、省民政厅对10月、11月我省结婚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我省结婚人数出现迅速增加趋势,女性初婚人数同比增长六成,晚婚率和婚检比例大幅下降。 统计显示:女性初婚人数同比大幅增加。2003年10—11月,我省女性初婚人数为219114例,比去年同期增加84576例,增幅为62·9%;低龄组妇女结婚人数增多,女性初婚晚婚 据分析,结婚人数增加与婚检率下降,主要是《条例》只要求登记结婚的男女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登记结婚,使结婚登记手续大为简化,加之婚检自愿,减少了结婚登记费用,导致结婚人数剧增。此外,《条例》实施后,使20—22岁这个年龄组的妇女符合结婚条件,出现突击结婚现象。 专家认为,结婚人数的增加必然导致生育高峰,婚检比例大幅下降,必然影响到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若以2003年10—11月份全省70·1%的晚婚率来推算,自2004年起的今后5年,我省人口出生率将会因此提高2—3个千分点,全省每年出生人口将由现在的100万以内增加至130万左右,这对今后的入学、住房、交通等必然带来新的压力。编辑:王静(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