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王怀忠“边贪边升”负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1:25 生活报 | |
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王怀忠,恶迹遍阜阳,却能以平均每两年加官晋级一次的速度,由阜阳地委的副书记升到书记,由书记升到副省长。王怀忠“边犯罪边升官”的事实,该由谁来承担起责任? 干部任用主要是由上一级领导和组织考察后决定。那么能把关干部提拔的上级领导,看不到王怀忠搞得怨声载道吗?当然,贪贿有一定隐蔽性,一时难以发现,可是一年发现不 就是贪贿问题发现不了,那么群众意见那么大,反映问题的群众那么多,这些呼声和反映出的问题总要查清楚吧。即使一时查不清,总该先让他原职不动,不宜迅速提拔。 就算群众的意见不可靠也弄不明白,那么,王怀忠的“政绩工程”是实物,有目共睹,是真是假,是虚是实,是利国利民还是劳民伤财,对此类基于常识的基本判断还是有的吧。 “用人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让用人者对自己选上来的人负责,这是当前铲除腐败的有效办法。(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