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反腐新举措实名举报可获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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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1:39 生活报 | |
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了一项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凡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对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举证,一经确认为举报有功的,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其中,“新政策”规定:举报经济案件有功人员,属法人或集体违纪的,按违纪金额的3%奖励;属个人违纪的,按违纪金额的5%奖励,实名举报又举证的加倍奖励,最高奖金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