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2: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郑广辉实习生王桐)双节来临之际,为了使全市广大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节日,市工商部门下发通知,加强双节期间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防事故检查,并严禁在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楼梯不得乱堆杂物 积极协助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防事故工作措施和责任制度,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安全疏散预案;对市场内安全防事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市场内出门店经营,堵塞占压消防通道、楼梯及疏散通道的,要坚决清理;禁止市场内经营户乱拉、乱接、交叉连接各种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取暖、做饭、烧开水等。 严禁集贸市场卖鞭炮 严禁在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凡未经市公安局审查批准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和市“烟管办”审定发放经营烟花爆竹零售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并积极配合公安、供销社等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摊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