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法律“人性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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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2: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千河 及时的“填补”,到家的保护。这是我读完《西安晚报》2003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司法解释填补人身赔偿法律空白》报道后的最深感触。 虽说我国如今已全面步入法治社会的建设轨道,各种法律法规已日臻完善,但社会生 现在好了,从今年5月1日起,新的人身赔偿法律条文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司法建设又迈进了一大步。 从死亡赔偿金增加一倍多,到取钱遇劫可向银行索赔;从公共场所受伤不再自认倒霉,到学校、幼儿园应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从见义勇为者可以向受益人求偿,到雇员致人损害,雇主承担赔偿等等,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人性化”魅力,周到具体地体现了法律保障公民利益的终极目标。今后一旦此类案件发生,人们再不会为“叫天天不应,找地地无门”而徒唤无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