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水电价格不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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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9:46 光明网 | |
贺文华 文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2004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北京娱乐信报》2003.12.29)(来源:文摘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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