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民校收费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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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2:54 齐鲁晚报 | |
除民办高校外,收费项目标准由学校自定 新华社广州1月1日电 广州市从1月1日起将放宽民办教育收费政策。除民办高校外,这个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由学校自定。 广州市现有民办教育机构近千所,在校学生超过30万人。为规范广州市民办教育收费 新办法规定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审批制,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备案制,这意味着民办非学历教育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由学校自主决定,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即可。 在收费方式上,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收费;学前教育按月份收费;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整个学习期限收费,一年及一年以上的按学期或学年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民办教育收费的放宽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乱收费。 新办法要求,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简章公布前不少于15个工作日报物价部门审批或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