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娃儿是老板的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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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4: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年第一尴尬 本报讯(记者张学勇) 新年有喜事乐事也有烦心事,老板娘冯女士最近就因丈夫的一次酒后乱性,连新年的第一天都不得不忙着找律师:因为一个4月大的男婴到底是不是丈夫和女工所生,冯也想尽快弄个明白。律师称,如果这个4月大的男婴不是冯女士丈夫的种,那女工的行为就涉嫌诈骗。 51岁的冯女士是金牛区某职业培训中心的教师,丈夫陈先生承包了该校食堂。昨日上午,冯老师和陈先生一起找到周泽刚律师。据冯介绍,前年9月初,陈先生老家的黄大珍(化名)夫妇找到陈,说他们在成都一直没找到工作,希望能收留他们,“考虑到老乡在外谋生不容易,丈夫于是让他们留下负责买菜,谁知却给我们家庭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据冯女士称,前年10月中旬的一个晚上,陈先生在接待了一拨客人后,自己也喝得酩酊大醉,被黄扶到自己的暂住房休息。当晚,二人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去年8月,黄生下一个健康男婴,如今有4个月大。“要不是她去年10月到我们家要营养费两万元,我还不知道她和我丈夫之间的事。”冯说,因为这事,一家人险些与丈夫反目,直到上月中旬才渐渐原谅了丈夫。 据称,为了证实该男婴并非自己和黄所生,陈先生曾主动提出做亲子鉴定,没想到黄却隐藏起来了,而且此后仍每隔两天就打电话到陈家中要“抚养费”,弄得陈家不胜其烦。前晚,黄再次打电话到陈家,冯女士这才决定请律师介入。冯说:“这个男婴到底是黄和谁生的,我也想早点搞清楚,黄和她老公不也照样能生吗?” 对此,周律师说,如果通过做亲子鉴定证实婴儿是陈、黄所生,那陈就有义务承担婴儿的抚养费并作一定补偿;如果不是,那黄的行为就涉嫌诈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