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关注民生:新年新法新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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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8: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法治进程中凸现的这一新亮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对法治的态度和看法;而对民生、民情的关注,则无疑将更多地体现在未来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 据《中国法院报》报道,2004年1月1日,将有51部国家级法律法规和59部地方法规开始施行。其中既有与老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行为规则,也有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各种行业法规。在即将实施的新法中,关注民生成为一个新亮点。 警察不能随意查验身份证,物业服务收费要有谱,临时工同样享受工伤保险,看到“恶心广告”可打电话举报,散装食品也要有规矩,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等等,据悉,这些问题在即将实施的新法中都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新年新法规,立法着眼民生,司法关照民情。 而与此同时,《北京晨报》的报道说,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为减轻群众诉累,从今年起,要求六类案件开庭前必须先调解,实行调解前置。应当说,这一规定则是司法关注民情的最好诠释。按照该审判规则,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与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六类纠纷案件在开庭审理时,法官应当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开庭审理。此类案件看似很小,却多涉民情。作出如此规定,受益的当然是百姓和社会。 民生、民情,古往今来都是为政者关切的重点。无数的历史事件和经验告诉我们:民生和民情不能不顾,也不能“枉顾”。只有民生得到关怀,民情得到重视,社会才能安康,国家才能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年新法实施中凸现出来的新亮点,让我们看到了一幅社会和谐的清新画面。是否可以这样说,法治进程中凸现的这一新亮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对法治的态度和看法;而对民生、民情的关注,则无疑将更多地体现在未来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今年一系列新法规中凸现的民生内涵,必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得到充分体现,法律制度中的民生思想也将成为人们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旋律。当然,法治的建设和完善是渐进的,它与社会的文明进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今天法治建设中经历的每一个阶段、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社会进步的轨迹。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在法治建设中不断付出努力,法治的“民意”将更浓、更强、更富生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