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穿“衣”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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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9:57 解放日报 | |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昨起正式实施。《规范》规定: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直接加工的食品必须分装出售。这意味着沪上各大超市、食品店的散装食品要穿“衣”销售。然而笔者昨天在一些超市和著名食品店察访,发现有的已开始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规定,有的却木知木觉,动作有些慢。 笔者来到南京东路市食品一店的散装食品柜台,发现营业员已经把部分散装食品进行 但是,笔者昨天也发现,有些商店对《规范》根本不重视。南京东路“邵万生”销售的散装松子、瓜子、核桃、五香豆等,依旧露天敞口放在容器中,散装柜台的营业员既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手套;在四平路的物美大卖场,笔者看到这里盛放散装食品的木桶一字排开,木桶上方的标签上,看不到任何有关食品配料、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情况的介绍,笔者问营业员,她也只是随口说了句“全部是杭州来的”…… 《规范》不仅对商家提出了具体要求,其实也要求消费者能够更文明。笔者昨天在商务中心楼下的易买得看到,虽然商家在炒货类食品区贴出了显眼的黄底黑字提示牌,但还是有不少顾客“亲自”揭开盖子挑选商品,还每每忘记随手盖盖子,当一位营业员上前劝阻一位老妈妈时,她还不大乐意地嘟哝……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今后购买散装食品时,可别自说自话! 政策链接 卫生部颁发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指出,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它规定直接入口和不需清洗直接加工的食品必须分装出售;销售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要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各种食品的相应位置要固定摆放或悬挂该食品生产厂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以上要求的完整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应沿用外包装日期,严禁篡改期限。同时,熟肉制品要分为冷卖、热卖两种,热卖的温度控制在60℃以上,冷卖的保鲜存放,冷藏温度控制在0℃—10℃之内,不冷不热的食品要退出超市。 据了解,《规范》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而餐饮业和集贸市场暂时不受此项《规范》制约。本报记者吴卫群实习生林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