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字幕广告成为首日投诉热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0:11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暂行办法》昨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投诉中心了解到,字幕广告成为观众首日投诉的热点。 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截至下午5点,投诉中心总共接到观众的投诉电话3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对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听监看情况定期印发监看周报,对广告播放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下发《违规播放广告整改通知单》提出警告,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除依据《办法》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理外,还将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同时对监管不力的管理部门及主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建议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等处理。而且,在2004年第一季度,总局将组织力量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国通报。 《北京青年报》供稿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应当保证被转播和传输节目的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不得随意切换原广告,不得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等形式播放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