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中国法院网消息2004年1月1日起,包括《工伤保险条例》、《居民身份证法》等在内的50余部法律规章将开始实施,其中与公众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将近十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警察不能随意检查居民的身份证,没有携带身份证的外来人员也不再被视为“三无人员”。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计划生育科普教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各行各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和合同工正式确认为职工的一部分,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2004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其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规定5种缺损人民币不宜流通。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熟食品必须设置隔离物,禁止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用餐时间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治疗脚气、痔疮等类药品和妇女卫生用品等类广告。昨起实施的新规还有,银行卡受理市场中的ATM、POS等银行卡终端机具上必须张贴“银联”标志,不得再张贴地方性银行卡联网通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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