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税总水平调整 下降零点六个百分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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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2:29 汉网 | |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关税总水平由11%下降至10.4%。 海关总署1日就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1月1日起,我国调整进口税则的部分税目,进口税则的税目总数由2003年的7445个增加到7475个。 同时,我国降低进口税则中2414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调整后关税总水平由11%下降至10.4%;进口税则普通税率不变。 公告说,我国将继续对小麦、豆油、食糖等10种农产品和磷酸二铵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糖的关税配额税率由20%下调至15%,其他维持不变。 此外,针对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公告确定2004年两地首批适用《安排》项下税率商品税目分别为374个、311个。公告还规定了对12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关税减征政策等。(杜海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