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免职后诽谤他人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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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下午,蚌埠市中院依法对孟小虎涉嫌诽谤等项犯罪案一审宣判:以孟小虎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罚金200万元。 现年40岁的孟小虎原系蚌埠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3年11月28日,蚌埠市检察院以 孟小虎案最引人关注的是有关其诽谤,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孟小虎因考核不合格,经蚌埠市检察院党组决定,被免去反贪局副局长职务,孟小虎便对检察长芈某某怀恨在心。2002年11月,孟小虎又在市检察院部分中层空缺职位竞争上岗中落选,更加深了对芈某某的怨恨。为泄私愤,孟小虎于2002年12月蚌埠市“两会”召开前夕,精心策划,拼凑了一封内容有多处不实的匿名信,复制后分别向近百位人大代表投递散发。严重损害了芈某某的人格、名誉,干扰了市人大会议的正常秩序。经查,孟小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事实,不仅有被害人陈述、多名证人证言,而且有多份书证予以佐证,孟小虎也作过部分交待,事实清楚,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孟小虎多次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欺骗工商部门,取得多个营业执照;违反税收法规,瞒报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偷逃增值税款115.34余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万元和一块观赏石;故意捏造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诽谤他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分别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行贿罪、偷税罪、诽谤罪,应数罪并罚。 一审判决宣布后,孟小虎当庭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邓福民 岳瑞文) (来源:江淮晨报) | |